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要求,现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相关行政事项办理公告如下:
一、办理事项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煤矿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合格证考核、发证,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证。
二、实施时间
自2025年3月31日起,上述业务办理统一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线上办理。
三、办理要求
(一)申请人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后,(除煤矿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合格证考核、发证,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证外)需同步提交纸质材料1套至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格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区3楼21号窗口。
(二)原接收地点(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六道湾路59号)自2025年3月31日起不再受理纸质材料。
四、注意事项
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线上办理流程提交申请,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致。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疆政务服务网在线客服或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政务服务窗口。
应急管理厅政务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991-5093239。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