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公布了关于表彰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481个单位“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集体”称号,授予488名同志“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17个单位、16名个人被授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集体”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个人”称号。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集体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个人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