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博州应急管理局举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发放仪式,现场向查实举报事项的群众兑现奖励金7.5万元,此举报奖励为博州安全生产举报领域单笔最高奖励。
2025年8月,博州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博州某非煤矿山企业在基建期存在非法开采行为且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多处事故隐患,可能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经查,该矿山企业存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矿山开采活动,未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4.1.10条规定及时更新地下矿山图纸,通风系统未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6.2.1条规定每年开展检测,两辆地下运矿车未按照《地下运矿车安全检验规范》(AQ2065-2018)第6.3.1条规定按期进行检验等14项违法违规问题,举报内容属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博州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矿山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8.94万元,并处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按照违法行为案件行政罚款额的15%给予奖励,最低奖励额3千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规定,博州应急管理局向举报人兑现奖励7.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