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自治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的政策研究、规划草案编制,研究拟订自治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技术标准。承担自治区多灾种、灾害链的分级预警和综合监测工作;承担自然灾害风险要素信息获取、信息传递和综合监测信息共享等工作任务,建立重特大自然灾害和应急加密观测机制。承担自治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灾害链风险评估和区域综合风险评估,以及综合风险普查、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重点隐患排查和重大灾害综合会商研判工作。承担自治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的技术支持与信息服务,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行业领域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完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负责人:华宁 联系电话:0991-509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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