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政府信息公开

我区构建协同高效应急指挥体系 织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网”

发布时间:2023-05-2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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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古雪丽摄

5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以高水平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区正积极构建协同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和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德祥介绍,近年来,我区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聚焦“健全协同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积极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预防为主、强化整治、加大执法,织密织牢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网”。

近年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开展了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安全生产培训秩序,净化了安全生产环境。

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共检查培训机构221家次、考试点85家、生产经营单位4507家,发现问题隐患2112项、处罚971.69万元,淘汰安全生产培训机构40家,在主流媒体曝光问题较多的机构或企业63家。

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组织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共查处假冒网站7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15起,处理8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

我区自然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分布广、种类多、强度大,为做好自然灾害的防治工作,我区坚持群防群治,推动基层防灾减灾纳入网格化治理,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同时,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提升了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记者从会上得知,2022年我区对安全生产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以及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等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员进行6人次、24万元奖励。

刘德祥介绍,自治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健全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群防群治能力,推动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安全监管举报体系。

举报内容包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举报人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传真(0991-5093123)、信函(收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湖州路1799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网络(“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向三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举报。举报奖励最高可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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