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应急〔2023〕41号
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各地、州、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3年自治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3年2月24日
2023年自治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根本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着力完善体系、预防为主、专项整治、提升能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员覆盖学、深入思考学、丰富形式学,把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交流、集中培训、专家解读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分层次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在常学中武装头脑,在常新中指导实践。认真对照党的二十大明确的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主动把应急管理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置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以更快的节奏、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应急管理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以深化体制改革为突破,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
(一)加快推进应急指挥部建设。自治区应急指挥部力争年内立项、启动建设,地县两级提前谋划本级应急指挥部建设,与本级消防救援队伍共建共用应急联合指挥平台。建立区地县分级指挥与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机制,实现事故灾害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二)健全完善“两委三部”工作机制。建立研判安全风险、灾害事故复盘、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重大事项专项督查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综合运用提醒提示、通报批评、警示约谈、追责问责等方式,督促指导相关地方和部门单位落实责任、落细措施。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推进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对事故高发频发的地区和行业领域,强化统筹指导和综合监管,督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持续深化执法改革。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持续指导各地(州、市)、县(市、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明确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标准,积极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建设,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提升执法效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行业力量、专业力量,有效缓解基层应急管理执法人员数量少、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
三、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抓手,推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
(一)推动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提请本级党委政府明确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职责清单、年度工作清单,细化实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地震灾害防范应对主体责任。逐级、逐部门、逐工程明确行政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不断夯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推动各地严格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明确每一处矿山日常监管主体,实现风险分级管控。推动各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落实重大隐患治理销号,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
(二)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原则,制定《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厘清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权责边界、责任链条,明确职能交叉和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监管责任主体。严格应急管理部门安全审批责任,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审查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对问题突出、事故多发的,督促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认真复盘事故成因,精准研判行业风险并强化管控,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压实责任、堵塞漏洞。
(三)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牢牢抓住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高风险企业必须与属地政府或监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必须向职工群众和社会进行安全承诺。严格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动态监管考核机制,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
四、以防范化解风险为根本,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一)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坚持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准入关,建立部门联审联查制度,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推动在规划、立项、建设等环节落实以安全为前提,不以集中审批、特事特办为名降低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坚决杜绝“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违规审批建设造成事故的,实行终身追责。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推动实施普查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应用工作,有效规划避让地震断裂带、行洪通道、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二)常态化开展风险管控。健全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联合会商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和生产经营活动特点,推动有针对性落实防范应对措施。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全面摸清灾害事故风险隐患底数,辨识致灾因素,建立健全事故复盘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跟踪分析,深入剖析苗头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森林草原火灾和地震、地质、水旱灾害专项治理。强化预警响应联动,健全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叫应机制,打通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
(三)提升信息化支撑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智能化、扁平化、一体化的应急管理指挥体制,推进“监测—研判—预警—决策—处置—指挥”一体化平台建设。统筹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草原等监测基础数据,加快推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通过卫星遥感、建模分析等手段,推动开展灾情快速评估。持续完善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监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
五、以矿山安全整治为重点,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深入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年行动
全面排查矿山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隐患。依托国家级行业专家组建专业团队,突出大班次、大采深、露天转地下开采等高风险矿山,紧盯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等灾害严重以及高陡边坡露天矿、尾矿库等矿井,逐矿开展安全体检,摸清灾害风险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紧盯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实行“一矿一策”闭环管理、精细化管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注重适用法律答疑解惑,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安全咨询和服务指导。落实煤田火区治理责任,有序推进煤田灭火工程,严厉打击以煤田灭火名义私挖滥采煤炭资源的行为。
统筹制定矿山领域安全保障政策。研究起草加强自治区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意见,系统部署矿山安全发展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明确各涉矿部门、属地和企业责任。推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落实研判解决矿山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问题隐患、安全生产包保等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释放优质产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煤炭安全保供。
积极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建立矿山智能化建设工作机制,加大对矿山智能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煤矿领域重点推进采掘(剥)、机电、运输、通风等过程自动化,固定岗位无人值守、远程监控。建立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标准,与煤矿同步推动智能化建设。指导各地结合实际,“一矿一策”制定实施矿山智能化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时间节点。
(二)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领域,严格监管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持续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推动落实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风险管控,健全高危细分领域和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动态排查整治老旧装置安全风险,加强油气储存企业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工贸行业领域,进一步巩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成果,深入开展工贸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突出高温熔融金属、工业煤气安全、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检维修作业的专项整治。
聚焦公共安全风险,发挥综合监管职能,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基层治理问题梗阻。推进道路交通“减量控大”,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积极推动燃气、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高风险旅游项目、醇基燃料专项治理,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着力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日连续处罚等惩处手段,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强行刑衔接,对未批先建、未按设计施工、制售使用假证件、中介机构弄虚作假、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分包转包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开展事故调查评估,落实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制度,组织指导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严肃查处谎报、瞒报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公职人员参与谎报瞒报事故要移送监察机关追责问责。强化舆情引导,健全事故灾害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科学、规范、有效做好网络舆论应对工作。完成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制定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办法、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管理办法、普查成果应用指导意见。
六、以强化应急准备为牵引,提升事故灾害应对处置能力
(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强区地县三级矿山救护队伍,加强隧道救援、高山救援、桥梁救援工程抢险力量。积极推进矿山、危化等应急救援队伍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鼓励和培育支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技能培训,开展共训共练,提升第一时间处置险情的实战能力。
(二)提升抢险救援能力。科学调整储备品种规模,加强自治区级救灾物资前置代储,在多灾易灾或交通不便的乡村设置救灾物资储备点。加强矿山救援、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火灾扑救等先进适用装备的配备。持续做好预案有效衔接,常态化组织开展实战拉动、桌面推演、避险疏散等专项演练。健全值班值守常态化机制,完善信息报送和处置流程。科学组织施救,规范现场协调和指挥程序,严防发生次生灾害事故。提高灾情统计报送与核查评估效能,强化救灾物资快速投送能力,千方百计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三)推进共建共治共享。以提升意识和专业能力为突破口,邀请国家专家授课,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办应急管理培训课程。全面推广应用“执法+专家”工作模式,增加应急管理专家储备,发挥专家在执法检查中的专业作用。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拓宽安全生产举报渠道,重奖激励社会公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整合各涉灾部门基层队伍资源。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建立安全责任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服务。围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等节点,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在全社会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氛围。
七、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
(一)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严细实”标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细致安排各项任务、细化明确分工责任,紧紧扭住既定目标任务,以钉钉子的精神,把各项工作要求和责任措施落实到属地、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企业,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主动作为,创新发展。面对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找准自身的短板和不足,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把压力转化为动力,进一步提升担当尽责、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能力。运用战略性思维审视和研究工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墨守成规、不循规蹈矩,以创新的思路完善应急管理制度设计,以创新的举措破解安全发展难题。
(三)坚持原则,敢于斗争。以半夜惊醒、睡不着觉的警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时刻枕戈待旦,始终保持奋发进取、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加强干部斗争本领养成,不断提升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储备和专业能力水平,努力成为行家里手。主动研究瓶颈问题、破解难题,对重大安全隐患精准拆弹,对非法违法行为精准打击。在执法过程中理直气壮坚持原则,敢于拒绝“打招呼说情”,敢于向“地方保护主义”说不,切实增强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能力。
(四)清正廉洁,提升服务。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各项廉政规定要求,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警示提醒、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执法检查、事故调查等廉政监督机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履职尽责。坚持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相结合,聚焦“八大产业集群”“三基地一通道”建设,对企业的安全诉求主动上门、热情服务,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帮助企业破解安全生产难题、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精神激励、人文关怀和物质帮扶结合,落实《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关心关爱干部职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干事创业、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