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政府信息公开

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0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1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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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041号

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新疆区委:

首先,感谢九三学社新疆区委对我区城市消防通道被占问题的关注,为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提出谏言。接到《关于对紧急治理我区城市消防通道被占的提案》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该提案反映问题进行认真分析,针对提案工作建议研究措施、推动落实。现将提案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推动治理

(一)统筹部署治理工作。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督办要求,将治理城市消防通道堵塞问题作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具体举措。积极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牵头组织消防、公安、住建等8部门成立自治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双组长,制定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消防标识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停车资源保障、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做出统筹部署。同时,将集中攻坚行动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七项重点工作任务,列在首位进行专题部署。

(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指导协调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集中查处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的通知》,组织全区各级消防、交警、城管、住建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全区城市住宅小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化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突出单位主要责任,按照“一区一方案”的原则,集中开展施划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查处私搭乱建微站行为、乱停乱放车辆、增设固定障碍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全区已有2328个高层住宅小区、6767个多层住宅小区以及1.1万余个单位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施划。累计开展消防车通道突击检查行动4400余次,对250家单位、3204名个人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时邀请181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社会监督。

(三)建立长效机制。把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纳入与各地各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制定《关于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自治区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巩固消防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成效,推动完善停车资源,持续推进集中攻坚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二、夯实治理基础,强化服务保障

(一)实施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施划。自治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对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施划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动员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实施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施划,对缺损的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进行修缮补齐

(二)强化审查验收。督促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将消防安全通道作为重要内容,严格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相关规定,落实消防车道净宽度,净高度和消防车转弯半径等标准,把好审查验收备案关,确保生命通道符合规范要求。

(三)强化小区改造。推动自治区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电气线路和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消防车通道治理等统一列入办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全面加强整治老旧居民小区、“城中村”“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全区1090个老旧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计划。

(四)强化停车资源保障。不断优化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组织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人防等部门,积极制定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和老城区改造,同步建设停车场、停车库等基础设施。全区新建停车场、立体停车库370个,新增停车泊位9.46万余个,从源头上有效缓解了私家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宣传教育,倒逼责任落实

(一)提高安全意识。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强化打通生命通道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和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知识,加强消防法律法规、逃生自救、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类宣传,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开设曝光专栏。提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专题部署开展消防车通道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全区各级新闻单位开设专栏,定期对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曝光。各地积极发动社区、物业和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通道标识设置、违法行为查处和管理责任进行宣传,发动2400名社区宣传大使深入人员密集场所、社区参与“打通生命通道 查改身边隐患”行动,倡导居民自觉规范停车。

(三)督促责任落实。组织对乌鲁木齐、昌吉、和田、巴州等地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进行实地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乌鲁木齐、喀什、阿勒泰、塔城、博州、哈密等地采取明察暗访、督导检查、集中约谈等方式积极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倒逼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配齐配全消防设施设备和禁止占用消防通道标识,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督促物业主管部门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加强消防巡查排查,落实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加强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隐患排查治理。

四、曝光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共识

(一)强化监督举报。按照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工作部署,各地及自治区应急、发改、公安、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在各自政务网站开通举报窗口,受理消防通道类举报投诉,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在人民日报、中新网、亚心网等11家主流媒体、12个政府门户网站、26个政务新媒体平台和交管“12123”APP累计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相关违法行为1.2万余辆次。

(二)营造社会氛围。应急、交警、消防部门联合在昌吉、克拉玛依、喀什等地策划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题网络直播活动,208万网友在线收看。鼓励群众利用微信“隐患随手拍”和“96119”平台曝光违法行为。逐级挂牌督办整改,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全区3处严重消防车通道隐患问题挂牌督办。各地政府、纪委监委、安委办等分级挂牌督办240余处消防车通道严重隐患问题。多措并举,不断凝聚维护“生命通道”畅通的社会共识。

生命通道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下一步,应急管理厅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推动各地、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治理责任,疏堵结合、群策群力、共同施策、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一是持续强化联合执法。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不断完善行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互通执法信息,提高执法效率。同时,指导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夜间停车管理工作,对物业服务企业检查发现的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不听劝阻的,及时通报相关行业部门进行查处,持续加大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力度。二是积极完善保障资源按照《关于加强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各地建立错时停车、潮汐停车、优惠停车机制,并按照“一区一策”要求,对老旧小区制定针对性整改工作方案,结合自治区部署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同步开展治理。既打通“生命通道”,更解决“停车难题”。三是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利用各类媒体持续播放“生命通道”标识设置、管理要求以及相关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普及“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潜移默化的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感谢对新疆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共同推进新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1 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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