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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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1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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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5号

建议的答复

玉素甫·艾乃吐代表:

提出的《关于在吐鲁番市建设自治区应急救援分中心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积极与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联系,了解国家最新政策动向;安排厅有关处室同志到吐鲁番市进行实地调研、座谈交流,了解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任务作出亲自部署。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打造尖刀和拳头力量,按照就近调配、快速行动、有序救援的原则建设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应急管理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着眼我国重特大自然灾害区域分布特点,制定了区域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确定在全国建设东北、西北、华北、西南、东南沿海6个区域中心。其中,西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已明确建在甘肃省,辐射甘肃、新疆、宁夏、内蒙古西部、青海、山西等地,重点负责各类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任务。

新疆区情独特,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固有安全风险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压力大、任务重。自治区党委、政府着眼于“全灾种、大应急”需要,对加快推进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新疆区情和事故灾害特点,着眼于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目标,参照国家建设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的做法,在实地调研、现场踏勘、研究论证基础上,加强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于2020年11月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决定依托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分别建立南疆、北疆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并鼓励支持石油化工企业依托现有应急资源,力争在3-5年内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装备器材、信息系统建设和优化人员配备,将其打造成自治区应对重特大事故灾害的专业性区域应急指挥协调中心和物资储备、调运基地,具备应急指挥、综合救援、培训演练、物资储备等基本功能,使之成为“主业突出、一专多能、辐射南北”的区域应急救援“尖刀”和“拳头”力量。

依托以上两家石油化工企业建设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我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统筹考虑:一是两家企业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均是危险化学品救援国家队,硬件条件好、综合配套水平高、救援能力强、辐射范围广,具备建设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的基础条件;二是从区域分布看,北疆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建在克拉玛依市,南疆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建在巴州,地理位置适中,基本能够辐射全疆;三是目前国家对省级地方政府建设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没有配套政策的明确要求;四是建设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投资规模大、建设标准高,自治区及各地(州、市)政府财力有限,暂不具备投资建设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的条件。

一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吐鲁番市应急救援事业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在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加强对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指导协调。目前,吐鲁番市已有3支具有相应资质的矿山救护队,且周边区域还分布有中国石油消防救援吐哈油田支队、哈密市矿山救援队等综合能力较强的应急力量,基本满足突发事件就近调度和跨区域机动增援的救援需求。今年,我们计划按照“组织体系健全、救援装备齐全、应急能力较强”的标准,全区矿山资源富集区、工业园区以及化工园区密集地区,选定20支队伍作为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提高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使其成为自治区级应急救援协同力量。其中,吐鲁番市矿山救护队及驻地在吐鲁番鄯善县的中国石油消防救援吐哈油田支队已确定纳入20支骨干队伍。

我们将一如既往关注和支持吐鲁番市应急救援事业发展,科学规划布局,统筹协调指导,加快推进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综合救援协同保障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安全高质发展。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1611日   

联系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联系人:石小宝      电话:0991-509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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