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政府信息公开

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0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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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二届政协次会议第1032

提案的答复

何勇委员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社区灾害应急管理能力的提案(第1032)收悉。提案很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应急管理厅对此高度重视,经我厅认真研究,现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2018年全区应急管理部门组建以来,自治区高度重视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建设,紧紧围绕自然灾害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强化监测预警、工程防御、隐患排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应急演练、救灾救助等工作,积极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统筹资源和力量,切实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一、关于突出社区地位,健全法规体系的建议。我区灾害应急管理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根据国家按灾害种类分别立法的做法,我区现有3部自治区地方法规、4部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和1部自治区党委党内法规对社区灾害应急管理作出了规定,分别是: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区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治区消防条例》,共13个条款对社区制定应急预案、预案备案、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先期处置、信息报告、公民接受社区指挥安排,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群治和信息报告、避险疏散安置,以及社区防火宣传检查、开展群众自救等作出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自治区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自治区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办法》《自治区大风暴雨暴雪天气灾害防御办法》《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共11个条款对社区自然灾害救助、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地震知识宣传普及和地震应急演练等作出规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有1个条款对社区安全建设作出规定。“十四五”期间,结合我区基层社区创建,将制定出台“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细则”,在全区深入创建和规范管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关于突出重心下移,加强资源整合的建议。坚持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整合优化的工作模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气象局、地震局等部门扎实推进社区防灾减灾工作,以三级联动机制为抓手,以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培训为依托,以防灾减灾救灾演练为保障,全面提升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统筹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投入,提升基层社区特别是重点易灾社区、贫困地区社区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截至目前,我区共有281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其中2020年有20个社区命名为2020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入“十四五”,将进一步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细化考核项目,量化评定成绩。把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防灾减灾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促进全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

三、关于加强机制建设,落实综合保障的建议。我区将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与疫情防控、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等相结合,建立健全综合减灾管理机制,成上下职能无缝衔接、常态治理与非常态应急管理的自动切换。建立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消防安全等事故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开展社区风险治理工作。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开展了操作性强、群众广泛参与的演练活动,群众的应急反应、救援处置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加强社区综合减灾队伍建设,各地普遍组建由辖区内访惠聚工作队、民兵、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人员构成的乡镇(街道)、 村居两级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作为基层第一响应人,开展先期处置、自救互救、疏散转移、医疗急救等应急救援工作。加大减灾设施投入力度全区各地建立了社区综合减灾投入机制,通过财政投入、志愿者捐助等方式,对社区综合减灾基础设施、装备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给予经费支持和政策扶持推进社区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将社区内的学校、公园、体育场所和广场等地设定为社区灾害应急避难场所,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关于营造宣传氛围,加强培训提高的建议。我区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宣传日、国际减灾日等主题宣教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主流媒体及两微一端、抖音等新兴媒体,开展知识宣讲、技能培训、案例解说、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关注国家推进灾害应急管理综合立法情况,研究我区开展社区灾害应急管理法规规章建设的可行性,在条件成熟时启动社区灾害应急管理法规规章建设工作。大力推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探索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提升创建水平,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建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分级培训和动态管理。健全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强化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演练,组织公众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活动,不断夯实群防群治基础

感谢您对新疆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共同推进新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16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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