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处室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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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
第一 季度 |
2 |
自治区矿山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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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处 |
第三季度 |
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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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
第三季度 |
4 |
工贸八大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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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训练处 |
第三季度 |
5 |
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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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训练处 |
第三季度 |
6 |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
政策法规处 |
第三季度 |
7 |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能力评估规范 |
政策法规处 |
第四季度 |
8 |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范 |
政策法规处 |
第四季度 |
9 |
自然灾害调查评估规范 |
政策法规处 |
第四季度 |
10 |
自治区防范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管理办法 |
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
第四季度 |
11 |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行政许可办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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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
第四季度 |
12 |
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