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意见建议的函
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起草了《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联系电话:0991—5093190(传真)
电子邮箱:524408273@qq.com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