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责任倒查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征集情况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之前,推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10月8日起,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截止2025年11月10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