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行为,强化机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失实报告、出借资质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第三方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责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共计7个工作日,满足法定要求。截至2026年4月10日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社会各界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