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起草了《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8月29日起,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9月8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