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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7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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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自治区有关企业,中央驻疆企业:

      2018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逐级落实安全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自治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 3 20 日  

 


2018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明晰职责,建强队伍,严格监管,强化预防,深化治理,夯实基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和安全生产四项相对指标进一步下降,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责任自觉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系统学习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十大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在新时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陈全国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深刻理解安全生产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认清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目标任务、路径措施。组织开展辅导讲座、专家讲解、专题研讨、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充分利用主流媒体,集中报道、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自治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监管干部作风素质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忧患意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安全监管干部队伍。
    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区地县三级制定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履行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责任,履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
   (二)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结合机构改革,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纳入各有关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细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制定责任清单,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在煤矿、危险化学品领域推进实施安全生产分片包干负责制,落实分级属地监管责任。建立落实保护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制度,激励安全监管干部忠于职守、尽职履责。
   (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确保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落实以产权为纽带的托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在企业整合兼并重组过程中主体责任悬空。
   (四)严格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有效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生产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对地方党委政府综合考核权重。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创建平安单位、文明单位的办法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考核中的权重。
    三、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完善与安全发展相适应的监管队伍
   (一)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量,设置相应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强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综合监管职能。地州市、县市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设立总工程师专业领导岗位。
   (二)加快推进安全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加强安全监管部门及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充实地州市、县市区两级安全监管、煤炭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加强乡镇、街道及化工园区、国家级开发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在政策保障、机构编制及资金投入上制定落实保障措施,支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三)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交通、建设、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明确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75%的标准,制定落实推进计划,充实专业监管人员。
   (四)加快推进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行政管理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尚未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地州市完成组建任务。积极推动矿山、化工、冶金等高危企业相对集中的重点县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五)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宣教体制改革。自治区、地州市两级设立安全生产宣教机构,推动建立符合新疆安全发展实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制,解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没人干、不会干的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形成安全生产高压严管态势
   (一)严格执法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确定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事故隐患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规范下达执法文书,严格落实执法措施。严格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等行政执法程序,保证安全生产执法严肃性。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门的执法检查力度。
   (二)严厉执法处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和五个一批工作要求(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移送的安全生产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审查受理,对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及时作出裁定。
   (三)严肃事故查处。依法从严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修订《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落实事故挂牌督办、提级调查规定,开展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和评估,公开评估报告。
    五、坚持关口前移,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一)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标准,做到等级明、标准清。建立重大安全风险分析和研判制度,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标准及挂牌督办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隐患辨识、公告、治理、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
   (二)全面推进安全风险防控。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突出重点单位和环节,摸清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制定严密的防控措施。指导督促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设施等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防控。
   (三)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明确隐患治理的具体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组织对去年以来排查发现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彻底治理。指导督促企业建立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加强重大隐患治理的监督检查,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建立企业选址和城乡基础设施、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加强规划设计安全评估,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前安全生产公示制度。分矿种制定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矿山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加强防雷安全监管,防范因雷电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
    六、坚持标本兼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防范遏制事故的各项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治理重大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明查暗访,层层压实责任,推动防范遏制事故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道路交通领域。制定《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建立并实施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制度。开展客运企业驾驶人员资质专项检查,不符合条件的严禁上岗。开展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专项整治,重点治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等问题隐患。开展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拖拉机非法载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超限超载、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继续实施生命防护工程,不断完善公路安全设施。
    旅游领域。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旅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健全景区道路、车辆、船舶、游乐设施以及建(构)筑物等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完善景区安全设施设备,提升旅游景区安全运行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危险化学品领域。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装卸、运输和废弃处置等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违规充装、超载超范围运输、运输工具不符合安全条件等非法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化罐区、安全设计诊断、检维修作业等专项治理。21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完成攻坚任务。启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加强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
    矿山领域。实行一矿一策分级分类监管,深入推进煤矿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重点整治五假三超、擅自复产、巷道式开采等严重违法行为。开展以防范非煤矿山地下矿井提升、冒顶、坍塌、中毒窒息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深化尾矿库头顶库和采空区治理,推动非煤矿山产业整顿升级。开展超层越界、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以房屋建设、水利、市政、路桥、电力通讯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为重点对象,以防范高处坠落、垮塌坍塌、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等事故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严格施工资质审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严格督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在建工地、危旧房屋、玻璃幕墙等建设领域重点场所存在的隐患。
    消防领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综合体、大型石油化工罐区、仓储物流基地等重点防火单位及火灾多发季节的隐患排查整治。继续实施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火灾专项治理。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
    职业健康。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开展矿山、化工、金属冶炼、水泥制造、建材、汽车制造与维修企业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到位、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劳动防护用品不合格的违法违规企业。深入推进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开展工业企业职业危害普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职责,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做好医疗救治。
    城市安全发展。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工作部署,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把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城市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构建覆盖城市生产、生活、运行等方面的安全预防控制网络,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电梯、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测维护。开展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建设,积极申报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农村安全监管。推进农村安居房建设、道路交通、消防、煤改气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安全监管,深化平安农机活动,加大农村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投入。
三违专项治理。指导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专项治理活动,实行专项治理全覆盖。将反三违专项治理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有效治理三违行为,有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强化现场管理。
    七、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确保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落实自治区明确的每个地州市不低于500万、每个县市区不低于100万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到位、足额使用。开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
   (二)强化安全科技支撑。设立安全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安全工程职称评定。继续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行动。深化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改造。继续抓好煤矿瓦斯高效抽采与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在重点车辆、大型工程机械安装智能监控、防碰撞装备。
   (三)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建立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制定实施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提升应急救援的实战能力。库车、库尔勒、鄯善和昌吉准东工业园区建成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
   (四)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地方法规立法废改释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立法规划。修订《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五)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打造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安全文化精品。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生产月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营造浓厚安全生产社会氛围。将安全防范、应急自救等知识纳入农民工培训重要内容,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六)发挥市场机制推进作用。在矿山、危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诚信守法企业在财政、许可、信贷、融资、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附件:
2018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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