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喀什地区安全生产暨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喀什供电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企业未按规定向属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信息。
依据《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新政办发〔2011〕7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委提请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严格按事故调查规定要求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结案前,要将事故调查报告(未定稿)经你地区初审后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喀什地区行政公署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申昊0991—5093149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