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号
新(应急)煤安罚〔2024〕104006号
处罚名称
新疆华安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案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新疆华安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矿领导下井带班、值班计划规定矿井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5个,实际矿长马学春2024年1月份带班3个、2月份带班2个,3 月份带班0个。
处罚依据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九条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10,000.00)壹万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
马学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70902196512271254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完成日期
2024年7月3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