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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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应急)煤安罚〔2024〕104005号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7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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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文号

新(应急)煤安罚2024104005

处罚名称

新疆华安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案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新疆华安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矿领导下井带班、值班计划规定矿井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5个,实际矿长马学春20241月份带班3个、2月份带班2个,3 月份带班0个。

处罚依据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九条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150,000.00)拾伍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疆华安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000742223617P

法定代表人姓名

朱明勋

处罚完成日期

202473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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