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考试管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自治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办法》修订工作。2026年5月25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印发《自治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办法》(新应急规〔2026〕3号,以下简称《培训考核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全国各地连续发生特种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引发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不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应急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等多个专项行动,对安全培训考试工作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加大。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先后印发实施,对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的基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现有《自治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办法》的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衔接不紧密、已无法满足安全培训考试工作监管需求,亟须修订完善。
二、修订依据
《培训考核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应急〔2025〕4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开展修订工作。
三、修订内容
《培训考核办法》结合工作实际,遵循“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培训考试全链条管理机制,明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管理职责,细化安全培训考核要求,理顺培训、考试、发证流程,规范培训机构、考试点、考务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要求,有效提升规范性文件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