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办函〔2025〕33号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环卫路街道芙蓉巷社区104团西山路29号佳雨i城小区(友好超市西山店进货口处),新疆友享生活贸易有限公司一辆牌照为新AF23600货车,在倒车过程中将物业工作人员碾压,造成1人死亡。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压实安全责任,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市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组织指导沙依巴克区政府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迅速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严格按事故调查规定要求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结案前,要将事故调查报告(未定稿)经你市初审后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沙依巴克区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申昊,0991—5093213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