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关于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8·2”较大
道路运输事故挂牌督办的函
阿勒泰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8月2日17时59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桂AD25944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G217线116公里处(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辖区)与一辆车牌号为新AMB801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桂AD25944的小型普通客车内3人死亡。
依据《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新政办发〔2011〕73号),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委提请阿勒泰地区行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紧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迅速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严格按事故调查规定要求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结案前,要将事故调查报告(未定稿)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阿勒泰地区行署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申昊0991—5093213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