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11月11日,伊犁州新源县境内发生一起较大道路运输事故。
依据《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新政办发〔2011〕73号),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请依法依规组织调查,尽快查清事故原因,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结案前,要将事故调查报告(未定稿)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伊犁州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