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伊犁州新源县“11·11”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挂牌督办的函

发布时间:2025-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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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1111日,伊犁州新源县境内发生一起较大道路运输事故。

依据《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新政办发〔201173号),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请依法依规组织调查,尽快查清事故原因,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结案前,要将事故调查报告(未定稿)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伊犁州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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