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相对人:马胜处罚决定文号:(新疆)应急罚〔2025〕10号

发布时间:2025-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处罚决定文号

(新疆)应急罚〔202510

处罚名称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10·29”和“8·30”事故责任人郭海俊等11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法案

处罚类别

暂停安全生产有关资格

违法事实

新疆雪峰爆破伊吾县分公司安全技术管理负责人马胜,未督促挖运队落实排土作业规程,未监督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未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处罚结果

对事故责任人马胜给予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1个月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马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完成日期

20251月21日

备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