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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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石开进处罚决定文号:(新疆)应急罚〔2025〕14号

发布时间:2025-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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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文号

(新疆)应急罚〔202514

处罚名称

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公司“10·4”机电事故责任人张其云等7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法案

处罚类别

暂停安全生产有关资格

违法事实

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石开进,未正确履行职责,未认真检查安全生产状况,采取有力措施消除72101材料道掘进作业班组赶任务、图省事违章作业的行为,未对工作面违反规定使用掘锚一体机施工“异型巷道”提出改正建议,未认真开展风险隐患辨识评估工作,未及时排查出钻机硐室机载支护盲区需要人工支护的风险,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处罚结果

对事故责任人石开进给予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1个月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石开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完成日期

20251月2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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