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假的!假的!
灾情来临,谣言亦多发
移花接木的图片
夸大其词的险情
荒诞不经的成因……
看似“好心又科学”的提醒
实际上谬误百出
引发社会恐慌
这样的谣言近年屡次出现
2022年8月13日,四川成都彭州市龙漕沟突发山洪,造成7人遇难。灾难发生后,网传山洪突发与“上游泄洪”、“堰塞湖塌方”有关,引发网民关注。官方14日予以辟谣,明确山洪系暴雨引起。
2019年,台风“利奇马”登陆我国,后期随着“利奇马”强度渐弱,谣言的关注点从台风危害转向了生产生活。2019年8月13日,网传消息称“XX市地面井盖全部打开以便排水”,蓬莱、潍坊、沈阳、东营、滨州等地躺枪,相关部门及时辟谣称,从未发布过此类消息,只是把低洼处下水道井盖和地漏打开,并设好警示信息。
网络传言截图
“台风引发汛情致沈阳市自来水浑浊”“锦州全市将停水”“葫芦岛市13、14号停电停水公交停运”等消息借“温馨提示”之名,在各种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对此,沈阳水务集团、锦州水务集团纷纷辟谣;编造“葫芦岛停电停水公交停运”的造谣者被依法行拘。
2020年我国南方地区发生多轮强降雨过程,多地发生较重洪涝灾害。有谣言将汛情成因归结为子虚乌有的天象——“180年周期白元年”“地球引力场、磁场紊乱”等。
散布谣言会受到什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些有关防灾减灾的谣言
你肯定也听过!
灾害面前,没有看客
破解“逢灾必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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