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告》,5项应急管理地方标准获批。现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能力评估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范》《自然灾害调查评估规范》4部地方标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4年10月14日前反馈至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王鹏娟
联系电话:0991-509313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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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