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内部处理、内部奖励,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关键抓手。自《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实施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迅速响应部署,积极推动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全员参与、隐患共治”为核心,构建“发现-报告-整改-激励”闭环模式,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截至2025年4月底,全区共14853家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职工主动排查事故隐患48906条,发放奖励金575.69万元。近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布8起典型案例,为全区企业提供可借鉴的实践范本。
案例一:2025年4月29日,伊犁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员工张某在酿酒车间巡查时发现行车运行时已提前鸣铃示警,但下方工作人员未及时避让,张某现场要求停止作业,并对员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随后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公司通过照片和现场核实,情况属实。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奖励张某200元。
案例二:2025年4月18日,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赵某发现130万吨/年焦化终冷塔楼梯口QT402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探头低于0报警,立即汇报班长并通知巡检工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检查确认,报警探头故障,随后中控工通知仪表工对探头进行检查处理,避免了“小隐患”酿成“大事故”。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奖励赵某400元。
案例三:2025年4月12日,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炼钢作业部电工马某发现冶金天车小钩吊环磨损严重仍在使用,立即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告。经核实,该情况属实。经安全环保部研究决定,上报公司领导审批,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奖励马某400元。
案例四:2025年4月11日,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焦炉作业区职工张某,在日常巡查焦炉在线监测站房时发现UPS电源接线有烧焦的痕迹,发现隐患后操作人员立即将UPS电源与设备断开并通知电气专工进行排查。经排查,因UPS电源接线松动造成接头发热,此项隐患的及时发现避免了火灾事故的发生。该公司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奖励张某2000元。
案例五:2025年4月2日,伊犁恒辉淀粉有限公司淀粉工段长郭某发现外包绿化单位在高空修剪树枝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及安全帽,立即向安全监察部汇报。经核实,该情况属实,该公司按照《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奖励郭某500元。
案例六:2025年3月26日,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烧成车间员工赵某发现外包单位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人员在熟料库作业平台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存在违章行为,赵某及时制止并报告给公司。该公司按照《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奖励赵某200元。
案例七:2025年3月22日,乌苏市和源祥纺织有限公司员工张某发现一车间消防栓门前存在杂物堆积,随即向车间管理层反映相关情况。公司得知后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车间主任对一车间消防栓门前杂物进行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该公司按照《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奖励张某100元奖励。
案例八:2025年3月19日,伊泰伊犁矿业有限公司的外包公司苏中建设有限公司员工朱某及时发现路面存在塌陷,立即设置安全警戒并封锁道路,避免事故发生。该公司按照《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奖励朱某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