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8日,为加快推进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项工作,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召开视频调度会,对全区14个地(州、市)和96个县(市、区)的普查工作进行了调度。调度会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麦尔丹·木盖提同志主持并作讲话,厅党委副书记、厅长俱伟同志和副厅长李小波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6月22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普查全面铺开工作部署会召开以来,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数据清查工作。截至8月15日,全区应急管理系统的清查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共审核上报36783条清查数据。但从目前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来看,仍然存在着对普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组织统筹与技术统筹欠缺,经费保障不到位,普查队伍不稳定,行业部门工作滞后等问题。
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技术协调和统筹把关,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和技术力量作用,针对普查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要按照国务院普查办关于第三方机构主要作为技术补充不能作为实施主体的要求,规范购买服务行为,规范使用技术支持团队,严防技术依托变为工作依赖,坚决杜绝“一包了之”“以包代管”,把普查工作简单当成“交钥匙工程”的情况发生。要进一步规范组织实施模式,认真借鉴我区3个试点县、市的工作经验,推广运用“普查办组织统筹、行业部门纵向负责、第三方技术指导、基层普查员为主力军”的普查实施模式,进一步加强普查办统筹协调能力建设,落实行业部门普查工作职责,吸纳专业技术团队参与指导,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网格员以及返乡大学生等基层力量作用。要进一步严格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按照“谁调查、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把“质量第一”理念贯穿到普查全流程各环节。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宣传力度,对标对表国家和自治区工作部署,深入学习普查组织实施和普查技术规范,加强对普查参与人员的培训指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普查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依据国家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对普查数据按三级等保标准进行安全管理。
会议强调,要落实普查工作属地责任,把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立健全普查组织领导及办事机构。要强化经费保障管理,充分挖掘本地区已有工作基础,科学合理安排新增工作量,并与自然灾害防治相关领域有关经费做好统筹,使用好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加大督导通报力度,建立健全普查工作责任制和调度督导制度,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及时组织开展工作绩效评估评价,对普查工作中走过场、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的地区持续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问题严重者定期进行通报,视情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依照《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和普查技术规范,倒排工期,有序开展,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推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普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