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支持引导社会公众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研究起草了《自治区自然灾害转移避险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发送至传真0991-5093207或邮箱zjc253100@163.com,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
联系人:刘喆 0991-5093207
附件:1.自治区自然灾害转移避险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6年9月29日

